(一)服务态度。
1、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申办人来办事如果不忙应站立服务。
2、与办事人对时要心平气和,语言得当,双目正视对方。有问必答,话语诚恳,不训斥,不责备办事人。
3、得理让人,不与申办人争辩顶撞。
4、工作有差错时,必须诚恳地接受当事人的批评,要当面向当事人道歉并及时改正。
(二)服务用语
1、办事人来办事时要主动打招呼,应说:“您好,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业务。”或者为“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
2、当某业务与规定有矛盾时,应说:“对不起,按照规定不能办理,请原谅。”
3、当办事人多或办事人催促时,应说:“请稍等,我马上就给您办理。”
4、可在适当对话环境中使用欢迎,谢谢等文明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