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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做好地震灾后商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地震灾后商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承担对口支援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对口支援关系为灾区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援,保证市场供应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商贸网点恢复重建的既定目标。要依据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市场服务体系重建规划,提供必要的专家和财力支持,协助对口支援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编制灾后市场服务体系重建实施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要优先帮助受援方恢复重建城乡居民生活日用消费品网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国家商品储备库、物流配送中心、民族贸易网点、屠宰厂(场)、农资供应站以及大众食堂、大众浴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理发店、洗衣店等日常生活必需的商贸服务网点。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本地企业到对口支援地投资建设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要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助组织落实货源,保障灾区市场供应。同时,要帮助解决灾区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卖难问题。帮助受援方多渠道的解决就业问题,使更多的灾区群众通过就业实现自强、自立,确保灾区稳定。

  为了保障以上主要任务的实施,通知要求支援方和受支援方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协调配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支援方要与受灾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加强协调,密切沟通;有关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保证商贸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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