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 页
商务动态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优势产业
招商项目
统计资料
首页
局长:张 驰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
关于中共白山市商务局...
白山市商务局公开承诺...
白山市实施整治经济发...
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
热点难点问题08
白山市商务局反腐倡廉...
>>更多
外资审批
外贸审批
招商二科
内贸审批
边贸科
服务业科
表单下载
办事流程
国外经济合作审批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局
>
商务动态
面向可持续与均衡发展——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GMS经济走廊论坛答记者问
6月6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论坛将在昆明举办。论坛前夕,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您介绍一下成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论坛的背景。
答: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是由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于1992年发起的一个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等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六国共同参与。我国云南、广西是参与GMS合作的主要省份。
加强经济走廊建设是GMS各国加速区域合作、实现本地区经济潜力最大化的一项战略。亚行2002年11月发布的《未来10年GMS经济合作战略框架》,将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南部经济走廊指定为“旗舰”项目,体现了经济走廊在GMS经济合作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2005年7月,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昆明宣言》也同意在2008年前建成东西经济走廊,在2010年前建成南北经济走廊和南部海岸经济走廊。
经过GMS各国过去多年的不懈努力,沿南北、东西、南部走廊城市间的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交通状况等得到明显改善,走廊网络的形成为本区域形成广阔的经济增长空间和一体化进程创造了条件。但也要看到,由于GMS各国政策规定的不协调而导致的这些硬件基础设施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关联的社会、环境问题也日益呈现。如何推动利用现有的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使其加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并发挥走廊沿线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其充分有效地参与GMS合作,将现有和未来的交通运输走廊进一步发展为经济走廊,形成沿线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减少并消除贫困,支撑和带动沿线经济走廊带的整体联动发展,是GMS各国政府普遍面临的一个挑战。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老挝万象出席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时,提出了成立GMS经济走廊论坛的倡议,得到了GMS其他国家及亚行的支持,并作为一项重要会议成果写入领导人会议宣言。成立论坛的目的,是要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走廊与产业、贸易、投资合作的结合,最终向经济走廊的转化,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直接参与GMS合作、交流对话和分享信息提供一个平台。
2、问:经济走廊的含义是什么?
答:1998年举行的GMS第八次部长级会议提出了经济走廊的概念,其含义是将交通走廊的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往来提供便利。经济走廊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交通走廊建设阶段、物流走廊建设阶段、经济走廊建设阶段。
3、问:GMS经济走廊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按照GMS交通运输网络的总体布局,目前该地区划分为三大经济走廊。具体为:
南北经济走廊:
a. 昆明—玉溪—普洱—西双版纳—老挝南塔省—泰国清莱府—清迈—曼谷
b. 昆明—石林—弥勒—开远—蒙自—河口—越南老街—安沛—越池—永安—河内—海防
c. 昆明—南宁—河内
东西经济走廊:
越南岘港¬—老挝中部—泰国东北部—缅甸毛淡棉
南部经济走廊:
a. 泰国曼谷—柬埔寨金边—越南胡志明市—头顿市
b. 泰国曼谷—柬埔寨暹粒—上丁—拉达纳基里—越南波来古—归仁
4、问:发展经济走廊的目的是什么?
答:走廊沿线地区自然资源丰富,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水能、森林、生物、热区、旅游和矿产资源,各地经济多元化,互补性强,被称作是“天然的经济走廊”。通过大力推动经济走廊的发展,可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可保障GMS国家的陆路通道;
(2)可建立内陆省份与出海口的连接;
(3)可作为中国—东盟贸易的门户,也必将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而得到快速发展。比如南北经济走廊向北经云南、广西通向中国其他省份;向南经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通向东盟其他国家;与东西经济走廊在泰国交汇,提供了通向安达曼海和南中国海的通道,也使得两条经济走廊的发展彼此加强、相互促进。
5、问:首届GMS经济走廊论坛将邀请哪些嘉宾出席?
答:论坛邀请的国内嘉宾包括商务部、发改委、外交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云南省、广西自治区等方面的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代表。国外嘉宾包括GMS各国主管经贸的副总理、部长和走廊沿线省区的官员和工商界代表,以及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GMS商务论坛等国际组织的代表。预计参会人数将达500人。
首页
省内政府网站链接
吉林省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人民政府
延吉市人民政府
四平市公众信息网
通化市公众信息网
长白山之窗
白城市人民政府
松原市人民政府
延边州政务信息网
本市网站链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局
教育局
建设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安局
旅游局
交通局
国土资源局
体育局
环境保护局
统计局
水务局
消防支队
相关行业网站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吉林省商务厅
中国投资指南
国内著名网站快速链接
人民网
新浪网
搜狐网
中华网
雅虎
新华网
Google
百度搜索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广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站 澳门特别行政区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白山市商务局承办
版权所有
电话:0439-3594275